肥城市率先为重度残疾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

为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,增强残疾人抵御风险能力,最大程度减轻重度残疾人因意外伤害而造成的经济损失,肥城市率先研究制定了《关于为重度残疾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》(肥残联〔2016〕9号),明确本市16周岁以上的持证重度残疾人均可申报,意外伤害保险每份保费为20元,所需资金由本市财政承担,保险期限为一年。按照保险合同,意外伤害身故补偿1.5万元,意外医疗费用补偿2000元,医疗费用200元以内免赔。经审核,全市共有8001名重度残疾人享受到这一惠残政策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(肥城市残联)

发表日期:2016-07-25
上一篇:
下一篇:
新泰市残联开展救助聋儿家庭走访活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