泰安市残联实施“点亮希望”残疾儿童关爱行动成效明显
市残联关心未成年残疾人成长,注重加强未成年残疾人思想道德建设,实施“点亮希望”残疾儿童关爱行动,取得明显成效。
一是保障生活,点亮成长的希望。将残疾儿童救助所需资金纳入城乡社会救助和社会事业发展资金。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,将符合条件的残疾困难儿童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,保障其生活需求。同时开展系列救助活动。相继开展了“关爱残疾儿童阳光助残”系列活动,通过书画义拍、社会募集等方式筹集资金50余万元,为辖区困难残疾儿童再发放每人每月400元的生活费。
二是康复救助,点亮健康的希望。投资1.6亿元建成了总建筑面积4.2万平方米的市残疾人康复中心,功能包括为残疾儿童进行脑瘫、智力、自闭症、失聪、低视力等康复训练。下发了《2016年泰安市0—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项目实施意见》,对持有《残疾人证》、具有泰安常住户口、诊断明确、有康复潜力的0-6岁脑瘫、智力、孤独症、听力语言、低视力残疾儿童进行救助。救助标准为脑瘫儿童每人年补助训练费为13200元;孤独症、智力、听力语言残疾儿童每人年补助训练费12000元;低视力儿童每人年补助训练费为1000元。泰山区投入60余万元将残疾儿童的受助年龄段由0-6岁提高至9岁;具体工作中,通过城乡社区(村)残疾人专职委员的作用,详细调查了解残疾儿童的生活学习情况,并对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(聋儿、脑瘫儿童)680人进行免费康复训练,为残疾儿童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条件。2013年以来已经为2600余名0-9岁残疾儿童进行免费抢救性康复。
三是保障入学,点亮梦想的希望。使具备就读能力的残疾儿童及时入学,并受到必要的照顾。盲生及低视力儿童进入盲校学习,聋哑儿童进入县市区聋校学习,智力残疾儿童进入泰山区育才学校学习,肢体残疾儿童及时就近随班就读。并依据有关规定,对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儿童实行“三免一补”(免收杂费、免收寄宿费、免费提供教科书、并对在校贫困残疾学生的生活费给予补助),目前全市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比例已达到95%以上。
四是电视手语,点亮沟通的希望。2017年5月市残联、市广播电视台联合在泰安电视台一套开播“共享阳光·《新闻零距离》手语版”节目,使聋哑儿童,通过手语节目获取社会资讯,了解党和国家政治、经济、文化等政策信息,使聋人少年儿童实现与社会的沟通,同时也让社会了解聋人,更方便实现聋人平等、参与、共享社会生活。
通过以上措施,全市未成年残疾人充分享受受教育权、康复权、基本生活保障权力,幸福健康茁壮成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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